企业范围:在石景山区注册成立并正常缴纳税费且委托石景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高新技术企业。
受理条件:
在京方单位是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区、县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且需具有:
(1)在京常住户口、
(2)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
(3)配偶必须是干部身份
在京一方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一年的
(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
(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毕业(全日制)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工作程序:
(1)持材料到中心审核
(2)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批复发调函
(4)办理户口及人事关系转入
报送材料:由在京方提出申请 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下载: 7、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