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期限:
集体合同草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注意:所有提交材料左边都要留出2.5厘米装订空白。
办理流程:
1、下载模板,仔细阅读后,按规定要求认真制作。
2、准备好后,单位打印出来前来报送。建议来备案的时候带上公章工会章和用u盘带上材料的电子版,这样有问题可以现场修改,避免来回跑。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报送地点:石景山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一层人力社保局窗口
备案所需材料:
(1)《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第二页盖联合工会公章
(2)代表大会关于集体合同的决议一份;盖联合工会公章
(3)职工代表和企业方代表选举的民主程序说明一份;盖联合工会公章
(4)集体合同原件,备案时,有多少单位签订,就需要提供多少集体合同,每份内容一样,所不同的是最后签字,职工方都是联合工会的工会主席签字,盖联合工会公章。用人方由企业法人签字,有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5)每个单位同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面法人签字,写上“与原件一致,核实无误,仅供办理集体合同备案用”,有公章加盖单位章。
(6)单位介绍信一份(按我们的模板准备) 盖联合工会公章
(7)联合工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盖联合工会公章
(8)《企业单位信息采集表》一份 盖联合工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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